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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求人民政府立即制止非法拆迁的律师函
2012-04-17 12:54:23 来源:陈海峰
关于请求人民政府立即制止非法拆迁的
律师函
衡水市人民政府:
北京京创律师事务所接受李学亮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就其房屋面临非法拆迁一事致函如下:
我的委托人是原冀衡农场退休职工,其所居住的房屋已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现因衡水市国际马拉松赛事广场项目,该房屋面临拆迁。
作为衡水市民,我的委托人对举办国际赛事深表荣幸,也愿意积极支持。但是每平米2500元的拆迁补偿标准让其无法实现安居乐业,无法在周边购买同等使用面积的房屋,而且这种补偿标准也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而就在我的委托人与拆迁工作人员协商补偿的过程中,却遭到了不明身份人员的恐吓逼迁(如砸玻璃、停电威胁等),无奈之下,李学亮委托本律师帮助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律师介入这起拆迁纠纷后,向衡水市住建局、衡水市拆迁管理办公室以及滨湖新区管委会等部门了解涉案项目拆迁的相关依据和政策,初步得出的结论是:该拆迁项目没有任何征收批准文件(包括征收决定、规划许可、项目立项等),也没有依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房屋依法进行评估,没有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公开征求意见,而且征收主体不是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而是临时机构“拆迁指挥部”,这明显不合法。
作为一项惠民工程,衡水市相关部门本应尊重民意、依法拆迁,合理补偿,造福百姓。但现实却恰恰相反,既不依法,也不惠民。
基于以上基本事实,本律师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第七条、第三十条等规定,现向贵府郑重请求:核实处理上述非法拆迁行为,责令现场拆迁相关单位和人员立即停止拆迁,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我们深信贵机关定会积极稳妥地处理好此次拆迁纠纷,望接函后7日内回复为盼。
若届期仍无进展,我们将依法向上级相关纪检监察部门控告、诉诸媒体,直至诉讼。
顺致
春祺!
北京京创律师事务所
二0一二年四月九日
附:李学亮授权委托书一份。
陈海峰律师联系电话13651346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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